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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禁止携带物品

2024年06月21 17:28  作者:  来源:  150人浏览

以下物品都不准入境,如果查到,轻者会被没收,重者则处分。

(1)新鲜、脱水或罐装的肉类、肉制品。

(2)植物种子、蔬菜、水果及土壤。

(3)昆虫及其它对植物有害之虫类。

(4)非罐装或腌熏之鱼类及鱼子。

(5)野生动物及标本。

(6)毒品及危险药品。

(7)盗印(无版权)书籍及录音、录影带。

(8)彩券。

(9)军火弹药

(10)无论直达或转机的旅客,均不得随身携带任何液体或胶状物品通过安全检查或登机。这些液体或胶状物包括:饮料,饮用水,洗发液和浴液, 防晒霜,面霜,牙膏,发胶,口红,唇膏以及其他类似性状的物品。如确需携带,则必须托运。

(11)易燃液体、气体或固体:燃料、油漆、打火机和火柴(托运和随身均不可以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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