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签证的种类
2015年06月11 10:25 作者: 来源: 2898人浏览
(一)按类型不同主要分为:
1、“A”字签证:机场过境签证,仅限阿富汗、安哥拉、孟加拉、埃塞俄比亚、加纳、伊朗、伊拉克、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18个国家国民需要申办,此签证仅为在申根国家机场转机使用,过境期间不得出机场。
2、“B”字 签证:过境签证,停留期最长为5天,可在申根国家范围内自由旅行。
3、“C”字签证:旅游访问签证,停留期最长为3个月。
4、“D”字签证:短期居留签证(又称MVV),停留期为3个月以上,目的为学习、工作、访问学者交流、家庭团聚等。
(二)按有效期和入境次数不同可分为:最长3个月有效一次入境签证、3个月有效多次入境签证、1年至5年有效多次入境签证以及半年有效一次入境无停留期的短期居留签证。